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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站安全生产责任书

  昆山市液化气化工有限公司

  供应站安全生产责任书(定点充装站点)

   

  为进一步加强昆山市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目标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服务导则》、《苏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和标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

  2.全年无人员死亡事故。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建立、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必要时上墙公示,健全“三安一抢”(安全供应、安全运行、安全检查、应急抢险方案)机制。

  2.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供应站要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与供应站从业人员必须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并定期检查考核。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瓶装燃气供应站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 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4.严格执行供应站安全管理规定。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不准穿带钉鞋、化纤服装或携带火种入内;禁止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5.供应站应加强对送气服务人员和送气车辆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6.定期组织站内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召开供应站安全工作会议,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专门应急人员,每年要举行不少于一次抢险应急演练。如发现险情或有异常,必须立即展开救援、保护好现场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8.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事故教训要认真总结,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整改率要确保100%。

  三、行业服务

  1.主动面向社会公示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导则》标准提供服务。

  2.依照国家质量标准为用户供应燃气,对供应的用户提供安全用气及操作规范指导,并按照《条例》对区域内工商业、居民用户实施入户安检,其中工商业用户每年不少于1次,居民用户每两年不少于1次,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入户安检频次,以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3.对负责管理的钢瓶进行登记,建立用户档案,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指导用户正确使用液化气,并提供咨询服务。

  4.严禁向无证单位和个人销售、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必须与所属送气工签订聘用合同和安全送气协议,落实“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送气。

  四、检查考核

  1.积极配合昆山市液化气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巡查,对于检查中提出的整改建议,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对于整改不利或拒不整改的供应站昆山市液化气化工有限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2.一年中三次以上违反燃气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昆山市液化气化工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该供应站的定点充装资格。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站点,按照责任追究制和相关发律、法规,由行业管理部门对站点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五、站点负责人承诺

  保证遵守并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以上昆山市液化气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供应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责任书条款,合法经营,如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自愿接受燃气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与处罚,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相关财产损失,自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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